訂單表現
- Allan Hou
- 9月23日
- 讀畢需時 2 分鐘
已更新:10月8日
一、商店的訂單表現是以過去 7 天訂單紀錄為計算區間,依據以下幾項原則做為計點標準
1.延遲出貨商品
(1)每週一計算過去7天的延遲出貨訂單紀錄。
(2)延遲出貨訂單數 ÷ 出貨訂單數原為≧ 10 %,自2024/9/2起調整為≧ 5 %,每次計 1 點,延遲出貨訂單數超過 30 筆,則再加計 1 點。
2.訂單不成立率
(1)每週一計算過去7天取消訂單的無貨取消訂單紀錄。
(2)當商店或平台回押「無貨取消訂單」,或客人退貨選擇「無貨取消訂單」,皆會被列入無貨取消訂單率計算。
(3)無貨取消出貨商品件數 ÷ 總出貨商品件數 ≧ 10 %,每次計 1 點,若商品 SKU 數超過 15 則再加計 1 點。
(4)無貨取消出貨商品件數 ÷ 總出貨商品件數 ≧ 30 %,每次計 2 點,若商品 SKU 數超過 15 則再加計 1 點。
(5)無貨取消出貨商品件數 ÷ 總出貨商品件數 ≧ 50 %,每次計 3 點,若商品 SKU 數超過 15 則再加計 1 點。
(6)每件商品加重處以末端售價 50 % 之罰款(上限100元,下限50元),若經查屬實平台將自貨款中扣除。
(7)無貨取消訂單-罰款產生(可至H101商店對帳 -下載對帳單與相關明細核對)。
3.配送狀況虛構
(1)未如實回傳訂單真實狀況,視情節每次計 3 ~ 6 點。
(2)每件商品加重處以末端售價 5 倍之罰款,若經查屬實平台將自貨款中扣除。
4.退貨商品延遲未收回
未如期派車回收退貨商品,視情節每次計1~3點。(每筆訂單如未改善可被計多次)
5.配送空包裹
若配送空包裏,經查驗證實後,每次視情節計3~6點。(每筆訂單如未改善可被計多次)"